各系部、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安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校研发〔2025〕3 号)相关规定,决定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现就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人员候选人的确定
经研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数为11人。由学院各系部中心自下而上等额推荐名单,3月19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候选人13人(差额20%)候选人在学院公示一周。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人员的选举
学院于3月26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确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二、注意事项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由不同学科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
2.原则上能任满三年。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安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附件1),精心组织,选拔学术造诣高、治学态度严谨、作风公道正派、有责任担当,且身体健康、在职在岗的教师担任,以确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能够发挥作用。
(二)对违反推选程序等行为,可向学院纪委反映,纪委将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纪委联系电话:65780785,电子邮箱:spxyjw@ahau.edu.cn。
食品与营养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