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工会委员会成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程序
(一)分工会委员会人员候选人的确定
经研究,学院分工会委员会人员数为5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兼任组织委员),委员3人,分别担任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福利委员;由学院各系部、中心自下而上等额推荐名单,3月19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候选人6人(差额20%),候选人在学院公示一周。
(二)分工会委员会人员的选举
学院于3月26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学院工会委员会,学院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
二、有关要求
(一)学院工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工会会员,原则上能任满一届。委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代表性。
(二)按照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推选程序等行为,可向学院纪委反映,纪委将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纪委联系电话:65780785,电子邮箱:spxyjw@ahau.edu.cn。
食品与营养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