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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与营养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食品与营养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24〕8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实施细则》(校学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长:孙福、周裔彬

副组长:梁进、夏晓昀王一君

成    员:周育、高学玲、陈阳

    书:王兴悦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具体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推免条件审查、遴选推荐等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推免基本条件

依据《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教发〔2024〕8 号)文件附件1执行。

推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品行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处分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按照体质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均及格,且平均分达到 65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 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或近两年的托福不低于 80 分,或 GRE 不低于 320 分,或雅思(A 类)不低于 6 分,小语种学生外语成绩需达到相当等级。外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四级考试。艺术、体育类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380 分。

(四)学业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已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且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生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评价综合评定成绩= [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其它素质评价总分*25%

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前三年学生所修课程(即学生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辅修课程不计算在内;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不计算补考和重修成绩,旷考记为 0 分。

其它素质评价,学术及创新创业能力等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20%;学年综合测评、文体特长、入伍退役及社会工作等因素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5%。2、3

三、指标分配及推荐原则

(一)普通类推免分配名额

2027届食品与营养学院推免指标数

专业

正式指标(名)

替补指标(名)

申请参选指标(名)

分配指标

一流专业奖励

2023级食品科学与工程

90人

9

1

1

11

2023级食品质量与安全

20人

2

-

1

3

2023级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34人

4

-

1

5

总计人数

16

3

19

备注:各专业原有指标内如出现递补情况,由本专业进行递补;如有新增指标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顺序依次递补上述以外的情况,由学院统筹。

(二)“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及选拔流程由学校团委等部门发文执行。

(三)申请者只能选择普通类推免和“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中的一项提出申请。

(四)推荐原则

根据学生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遇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相同,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四、普通类推免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学院推免具体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专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与营养学院2027届推荐免试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辅导员需签字确认:提交材料情况属实,审核无异议);

2.申请人的四六级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原件丢失,请提供校教务处开具的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申请人的各类奖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论文、专利请提供期刊(专利)原件和复印件;

5.承诺书(附件5);

6.其余相关支撑材料。

材料2-6需提供PDF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学号-专业全称-姓名-申请材料,如2023001-食品科学与工程-张三-申请材料),以上材料由辅导员统一收集。截止时间:9月3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立以专业为单位的推免工作测评小组,工作组组长由专业辅导员担任,成员为班级主要班委和学生代表等不少于5人组成(坚持回避原则,参与推免申请的同学不能作为测评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内初审和评议,截止时间:9月4中午12:00

(三)专业内初审和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截止时间:9月5中午12:00

(四)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等)、竞赛获奖奖项进行成果鉴定、评价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经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形成推免拟推荐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截止时间:9月9

五、推免工作相关要求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专业推免工作测评小组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推免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推免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学院的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各专业应做好推免的诚信教育,已确定为推免的学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履行诚信义务。对因放弃推免资格而造成名额作废者,在其毕业生档案里如实记载。

)推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

1.未能按期毕业或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2.受到违纪处分的;

3.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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