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研究生导师、2026级硕士研究生:
2026级硕士研究生已陆续完成入学报到工作,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现将食品与营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互选对象
(一)学生范围
所有已完成报到注册的2026级硕士生新生(未报到、未注册者无法使用“师生互选”功能)。在研究生系统内已有导师的2026级硕士生(项目制招生的硕士生)不参与本次互选。
(二)导师范围
1. 校内导师(需通过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个别因其他原因暂停招生的除外)及2026年5月以后入职的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2. 经学校审核的校外专硕导师;
3. 符合学校相关文件条件的校外联培导师。
三、教学科研主体岗位招生指标
导师职称 | 基本招生指标 | 指标限额 |
正高(校内) | 3 | ≤5人 |
副高(校内) | 2 | ≤4人 |
中级 | 1 | ≤2人 |
注:1. 通过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副高及以上非教学科研主体岗位教师,可指导专硕1人;2. 繁昌创新港、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验站)、联培(学院和中国农科院、省农科院)、非全日制的学生均不占用校内导师招生指标,校内导师指导联培学生不得超过2人;3. 基本指标仅供互选时参照,最终以实际互选结果为准,学院不负责满额。
四、招生指标增减
(一)师生互选指标增加
师生互选的奖励指标按照《食品与营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奖励指标分配细则(2026)》执行,成果取得有效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在奖励配给时,优先满足除“其他”一栏内容以外符合条件的申请。
(二)指标核减
1. 截至2026年8月31日,导师指导上年度研究生就业率<50%的,核减本年度硕士生招生指标1名。
2. 其他核减或停招规定,按校研字〔2020〕18号文件执行。
(三)其他
1. 如研究生互选后,仍有学生未选择导师,在导师有额定指标的前提下,学院会为未选择导师的学生直接安排导师。
2. 增加指标可用年限按照《食品与营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奖励指标分配细则(2026)》执行。无特殊说明增加指标应当年使用,不可延续。
五、工作安排
1. 2026年9月22日-9月27日,招生名额配置:9月22日,学院公布导师名单(校外联培导师待联培单位确认后另行公布)以及导师招生基础名额;9月23日下午17点前,符合《食品与营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奖励指标分配细则(2026)》的导师向学院提供《食品与营养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增加申请表(2026)》及相应证明材料,完成增加指标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对导师最终招生指标;9月27日前,学院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导师招生指标,导师登陆研究生系统核对本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
2.2026年9月28日-10月12日,开展师生互选(校外联合培养学生导师互选同步开展),研究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研究兴趣等,根据公布导师名单,与导师当面沟通,达成互选意向。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于10月11日17:00前完成导师选择。导师在10月12日前根据指导意愿和限额进行确认。本次师生互选全程依托“研究生系统”在线开展,各角色(导师端、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导师需严格按指标招生。
3. 2026年10月13日-10月20日前,针对互选未通过、系统内尚无导师的2026级硕士生,开展调剂工作。
4.2026年10月21日-10月23日: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生成正式师生对应关系。
联系人:葛国芹(研究生秘书)
联系电话:0551-65780390
办公地点:茶业楼409-1
六、其他说明
(一)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互选结果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有特殊情况要求增加招生指标的导师,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后决定。
(三)通知中涉及的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业绩情况,以学校科研系统、财务系统中信息为准。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导师个人书面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本通知由食品与营养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与营养学院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 食品与营养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增加申请表(2026).doc
附件2 食品与营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奖励指标分配细则(2026).pdf
附件3:师生互选操作手册(导师).docx
附件4:师生互选操作手册(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