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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与营养学院部分空缺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农业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的现状,现就食品与营养学院部分空缺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人岗相适相结合原则。

二、部分空缺科级干部岗位选任方案

(一)选任岗位

食品与营养学院副科级辅导员1名;

(二)任职资格与条件

1.选任人选必须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要求中共党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2.对党忠诚,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本领过硬,堪当重任,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为人师表,勤勉尽责,公道正派,有奉献牺牲精神;勇于改革、敢于担当,艰苦奋斗;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四风”,口碑形象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任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办、人事处,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提任的考察对象人选。

4.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的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校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纪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食品与营养学院纪委:65780875、spxyjw@ahau.edu.cn

党委组织部:65786112、zuzhibu@ahau.edu.cn

纪委办:65785630、jw@ahau.edu.cn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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